根據《自貢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實施辦法》,自貢市院士(專家)工作站以企事業單位為主體,依托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和高層次專家資源,根據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需求,以產學研合作項目為紐帶,實現院士(專家)同企事業單位有效對接,為企事業單位培育創新人才、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升級提供智力支持。
1.開展產業及企業發展戰略咨詢和技術指導;
2.圍繞企事業單位發展急需解決的重大關鍵技術難題,組織院士(專家)或院士(專家)團隊與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聯合攻關;
3.引進院士(專家)團隊的科技成果,與企事業單位共同實施轉化工作,實現產業化生產,培育企事業單位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產品;
4.與院士(專家)團隊在企事業單位開展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科技成果推廣和人才培訓活動,共建創新型人才培養基地和省級工程實驗室。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經營狀況良好,具有一定的生產規模,在當地及本行業競爭力強,發展趨勢好;
2.有明確的技術創新發展方向和穩定的經費支撐,有完善的技術支撐條件和服務體系,能為院士(專家)進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條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3.設置有專門的研發機構,擁有水平較高、結構合理的研發團隊,具有較強的研發能力;
4.至少與 1 名院士(專家)及其創新團隊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研究方向符合我市“推進兩化互動、建設五個自貢”重點產業發展方向,有明確的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項目。所指“專家”應是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榮譽稱號或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的科技工作者;
5.建有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等研發載體。承擔國家或省重大項目的單位以及省級以上創新型試點企業、產業化基地或園區等可優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