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2018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引進到我市行政區劃內組建或工作,為我市企事業單位(其中企業是指主要生產經營場所、科研成果主要轉化地在我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納稅關系在我市的經濟組織,下同)帶來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高層次人才(團隊),以及在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做出杰出貢獻的個人,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均可按程序申報。
凡2018年1月1日以前(不含1月1日)已在我市行政區劃內組建或工作,為我市企事業單位帶來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高層次人才團隊,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均可按程序申報。
“鹽都百千萬英才計劃”下一層次項目入選者如取得重大成果可申報上一層次項目,入選后補足資助資金差額;上一層次項目入選者不得申報下一層次項目。已入選國家和省重大人才計劃的,原則上不申報我市人才計劃,但可按規定享受除資助資金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主要支持引進我市創新驅動發展急需的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高級管理人才,一般應取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具有3年以上市外工作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我市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急需緊缺的戰略性、領軍型人才。
2.在市外知名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擔任副教授或相當職務的專家、學者。
3.在國際國內知名企業、金融機構、國際組織中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的經營管理人才和科技領軍人才。
4.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具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的創業人才。
領軍人才首次與我市企業簽訂正式工作合同(協議)一般應在3年以上,每年在市工作時間一般應在6個月以上。
主要支持引進以企業為主體,以團隊帶頭人為核心,以轉化科技成果為支撐,能有效促進我市產業轉型升級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群體,且符合以下條件:
1.團隊創新創業領域符合我市重點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
2.團隊帶頭人一般應是“鹽都百千萬英才計劃”中的引進類“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與“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相當及以上層次的引進人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具有3年以上市外工作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的人才;團隊帶頭人應是企業主要創辦人或企業核心技術所在領域的領軍人物。
3.團隊核心成員中應有5名以上的高層次人才,其中,在海內外知名學校院所、醫療衛生機構曾聘為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擔任知名公司中層及以上職位的,一般不少于3名。
4.所創辦企業核心技術具備較強競爭力,能在較短時間內取得突破性發展或引領帶動形成新的產業增長點;或創新項目能迅速填補我市空白,已在市內企業進行有效轉化,具有產業化發展前景。一般應在近4年內均實現盈利且累計解繳稅收達到200萬元以上,或有1年解繳稅收達到100萬元以上。其中創辦企業效益按企業實現稅收收入計算,創新項目效益按企業新增稅收計算。
5.所在縣(區)及產業園區從政府資助、創業扶持、創新支持等方面給予配套支持,為團隊建設創造良好條件。
核心技術具有國際、國內領先水平,具有較大的產業發展空間,經評審組認定,可以適當放寬相應條件。
主要支持引進年齡在45周歲以下(出生日期為1977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且符合以下條件:
1.取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2.在市外知名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企業有2年以上正式工作經歷。
3.具有成長為我市該領域領軍人才潛力的青年人才。
青年拔尖人才首次與我市企業簽訂正式工作合同(協議)一般應在3年以上,每年在市工作時間一般應在6個月以上。
特別優秀的,經評審組認定,可進一步放寬相應條件。
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團隊創新創業領域符合我市重點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
2.團隊帶頭人應是相關產業領域內全國知名、省內領先的領軍人才,團隊成員中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一般不少于5名。
3.團隊核心技術在所在領域具備較強競爭力,具有產業化發展前景,能夠引領帶動產業發展壯大或形成新的產業增長點,已在市內企業進行有效轉化,已產生并將持續產生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一般應在近4年均實現盈利且累計解繳稅收達到400萬元以上,或有1年解繳稅收達到200萬元以上,其中創辦企業效益按企業實現稅收收入計算,創新項目效益按企業新增稅收計算。
核心技術具有國際、國內領先水平,具有較大的產業發展空間,經評審組認定,可以適當放寬相應條件。
申報對象對照申報條件,填報相應類別的“鹽都百千萬英才計劃”申報書,提供能反映創新創業能力水平和實績的成果、獲獎證書以及納稅證明等附件材料。申報對象所在單位對上述材料進行核實,并提供申報對象黨風廉政或廉潔自律審查情況,按屬地原則報送高新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各縣(區)黨委組織部或相關市級主管部門。
高新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各縣(區)黨委組織部或市級部門對申報對象的條件、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將以下資料報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包括:
1.書面審查。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牽頭,組織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對申報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共同合議后提出符合申報條件的團隊及個人。
2.現場核查。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牽頭,相關部門按工作職責或行業系統分組,對經資格審查符合申報條件的團隊到所在單位現場核實申報情況。
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會同相關部門,邀請相關權威專家組建專家評審委員會,對申報團隊及個人進行現場答辯和綜合評審,提出擬資助團隊和個人名單。
市委人才辦將擬資助團隊和個人名單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經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報市委、市政府批準命名,授予獎牌或頒發榮譽證書,并在市人才開發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資助。
聯系人:朱翔宇
聯系電話:2402900
電子郵箱:zgrcb2402900@126.com
聯系地址:自流井區交通路222號市委組織部3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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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關于開展2023年度“鹽都百千萬英才計劃”領軍人才(團隊)、鹽都創新創業領軍團隊申報評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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